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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球吧官网 2021年第二次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结果公示

发布者:国资处 发布时间:2021-12-06 浏览次数:1377


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要求,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、进口设备、单一来源设备均需组织专家论证,论证通过后,方可实施采购。为 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, 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,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图书馆、汽车学院、生科院、机械学院、化工学院等单位 11 19 日上午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次仪器设备购置 专项 集中论证活动 , 现将论证结果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 12 6日至202 1 12 13 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。

电话:(027) 6886 2899

电子邮箱: gzc-sys@sczjyqg.com
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二〇二 十二

2021年第二次集中论证项目结果公示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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