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聘
任
教师队伍的管理,充分调动聘
任
教师的积极性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结合我
院
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畴:
本办法适用于我
院
所有
办学单λ的
教师聘
任和师资
管理。
二
、聘
任
教师的
基本
条件
1、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,
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具
有丰富的讲授本门课程的相关经验和组织教学的能力。
2
、热爱
教育
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。
3
、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
65
岁。
三、聘
任
教师的聘任程序
1、各
教学部门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ÿ学期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拟聘任教师计划,报主管
领导
审批。
2、各
教学部门
在上报拟聘任教师前
负责对本部门新应聘教师的资格审查,并安排试讲,合格后再聘
用。对于已经在大学本科院校讲授过该门课程的教师可免于试讲。与合格教师签订《教师聘任书》。
3、各
教学部门应根据教学安排下达教学任务书。
4、各教学部门应从本单λ教学发展的长远考虑,建立聘任教师师资库,建立人才聘用的长效机制。
四、聘
任
教师的职责及要求
1
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个人学历证书、
教师资格证书、
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。
2、
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及要求,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
工作
。
3、自觉接受学
院
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,保质
保
量完成下达的教学任务。
4、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意见和建议随时改进教学方法。
五、聘
任
教师的管理
1、按照“谁聘任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聘
任
教师由聘任
单λ
进行日常管理。
2、各部门
负责将我
院
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传达给聘
任
教师,并做好教学考核
工作
。
3、对出色完成教学任务、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, 学院将经过考核检查后进行奖励 。
4、对教学效果特别差,学生普遍反映强烈,不能胜任我
院
教学的教师,各
教学部门可随时解聘。